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怎么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若想要让法官判决离婚,则此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否则法官就不会准予离婚。那现实中究竟该怎么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怎么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的,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倾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中,其实只要有上述十四种情形之一的,那么基本可以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但要想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还需要当事人提供实际的证据加以证明才行,毕竟打官司就是在打证据,若没有证据的话法官也是不能做出离婚判决的。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

·美好的家庭是每个人本应该都可以享有的
      美好的家庭是每个人本应该都可以享有的,但是现实中因为很多特殊的原因有些家庭的孩子在遭遇了父亲的去世之后母亲也可能随之将其抛弃后失踪,此时失去两个至亲的孩子也就没有监护人,此时其监护......

·为贪拆迁补偿假离婚成真离婚合法吗?
      为贪拆迁补偿假离婚成真离婚合法吗?拆迁户突击离婚,尽管人人都知道其目的是什么,目的也未必光彩,但突击离婚却是合法的,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在被拆迁之前不可以离婚。所以值得探讨的问题是,......

·14岁女孩看病遭遇猥亵应该怎么处罚
      14岁女孩看病遭遇猥亵应该怎么处罚14岁女孩独自看病,称被医生猥亵。民警调查后,因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猥亵行为。那么猥亵14岁的未成年女孩应该怎么处罚,在遭遇猥亵后应该怎么保留证据呢,下......

·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得多少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肯定是男女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平等地进行分割的,当然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不过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上的原则还是,共有财产基本......

·怎么证明存在事实婚姻?
      怎么证明存在事实婚姻?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

·宁波抚养费标准的是什么?
      宁波作为一个开放城市,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对外通商。所以宁波相对于其他城市有着很好的经济发展基础,所以这里的人民人均收入也比其他城市的人的人均收入要高一点,但是高收入带来的就是高投......

·一、二胎放开后现在还要社会抚养费吗?
      一、二胎放开后现在还要社会抚养费吗?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是要缴纳的。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