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有什么注意的

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的不同,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及特大交通事故。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在处理的时候要注意的地方不同。那么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有什么注意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有什么注意的
   (一)肇事车方须知
  1、如实诉述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按现场处理民警预约的时间到我队办理有关手续。
  2、提供车辆保险委托手续。
  3、提供伤者证件、本市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经车辆经检验后办理放行手续。
  4、须定期(按疗程)7天内向交警部门反应伤者治疗情况(凭医院证明)
  5、伤者治愈出院后,凭出院证明书到调解组办理法医检验委托书。
  6、带齐医院结帐单据、法医鉴定书、出院证明书、车辆估损报告等前来办理结案手续。
   (二)伤者须知(经鉴定属六-十级伤残的)
  1、提供当事人(指受伤者)书面委托书。
  2、提供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
  3、单位证明、工资证明、医院护理证明、交通费用票据、护理人员身份证明、工资证明。
  4、经鉴定伤残(属一-五级)的伤者,需到当地政府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家庭供养证明并加盖印章,提供及被抚养人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
  5、被抚养人当中如有丧失劳动能力或残疾者,须提供县以上专科医院证明材料,并办理公证手续。
   二、重大特大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一)肇事车方须知
  1、驾驶员必须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前后经过,提供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
  2、缴清医院所需的费用、带齐医院票据及死亡者证明书。
  3、车属单位提供担保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车辆经检验后可放行。
  4、车方应协助警方寻找死者亲属(如属外来人员需作好吃宿安排)。
  5、当事人司机必须到场(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到场,须由单位出具委托受权书)、受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二)伤(亡)者家属方须知
  1、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工资证明等原件。
  2、死者当地政府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死者家庭供养情况证明须盖派出所公章。
  3、参加事故处理人员(3人)须出具授权书即委托书(直系亲属除外)、身份证明材料。
  4、提供交通、住宿等费用的票据。
  不管是作为受害者还是肇事者,此时都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产生纠纷。当然,此时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最新交通运输法规的内容包括哪些?
      最新交通运输法规的内容包括哪些?一、交通法规新规定(最新全文)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而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往往成为人们殷切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它的定义是什么,因为这是影响该标准的因素之......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如何交到法院?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如何交到法院?交通事故赔偿款是直接交给受害者的,不需要交给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一、并购贷款交易在并购交易中,由于牵涉的金额巨大,采用何种融资的方法,对交易的回报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融资渠道来看,融资可以是利用自有现金、可......

·高速倒车扣了3分是真的吗?
      高速倒车扣了3分是真的吗?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果是营运车辆,交警部门还会抄告客运单位,让其受到单位的......

·车险保单掉了可以补吗?
      机动车辆的保险单是被保险人进行理赔时必须要出示的材料和书面凭证。那如果车辆保险单不小心丢失了该怎么办呢?车辆保险单是可以补办的,丢失后根据相应程序进行补办即可。因为此类保单属于非常重......

·一、辞职以后社保能个人交吗?
      一、辞职以后社保能个人交吗?个人身份可以缴纳的也就是医疗和养老保险这两项。个人缴纳社保和单位缴纳社保是社保缴纳的两种方式,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

·交通事故人伤鉴定要多久
      交通事故人伤鉴定要多久1、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