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一、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的事实。
  (二)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的理由,即有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包括有证据证明复印件原件已经灭失,原件在其他人手中等原因)。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作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当理由的。
  (三)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
  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必须通过证据补强,即确立的是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
  所谓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是指某些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者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者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诬,借以确保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
   二、借条复印件有没有证据的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中国有句古话说:“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就借款纠纷而言,如果当事人在借款发生时就保留好了相关证据,一旦最后发生了纠纷,那些证据可就派上大用处了。至于借条的复印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当证据使用,但其证明力肯定是没有原件的证明力强,毕竟属于传来证据。
  
  
  

·公司股东欠债公司受影响吗
      公司股东欠债公司受影响吗?公司股东欠债公司不受影响,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是相对独立的,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

·拖欠货款是什么纠纷?
      拖欠货款是什么纠纷?一、拖欠贷款的纠纷类型《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

·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否允许?
      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否允许?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不允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

·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一、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2.缴纳的时间不同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罚款:除当场缴纳......

·借条起诉期限是多久?超过会有什么后果?
      借条的起诉时效是几年?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

·欠钱不还当事人死后怎么追回?
      他人欠钱不还死后怎么办?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

·讨债技巧-远交近攻催款兵法
      在军事、政治斗争中,“远交近攻”策略应用甚广,每每战果显著。若能将之灵活巧妙地用于催款清欠工作中,同样会取得重在成功。  “远交近攻催款兵法”属于舍远求近,立足现实,选准突破口,代......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如何分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如何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