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我国婚姻法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中规定的子女探视权是基于夫妻离婚后针对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孩子的亲权而产生的一项法定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离婚反目成仇,导致对方不能行使探视权的案例时有发生,那么到底我国婚姻法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
  一、我国婚姻法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1、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2、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3、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4、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利。5、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二、关于探视权的法律争议
  1、《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未明确规定子女享有探视权。探视权虽然以亲子女血缘关系为基础,但立法的本意应理解为是从子女利益出发而设立,而不只是为父或母之利益来设立探视权。2、《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排除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然而,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有三十年,一对夫妇一般只生一个孩子,祖父母、外祖父母看望孙子女是人之常情。如不赋予祖父母、外祖父母一定探视权,有违基本人情,也与我国传统家庭伦理及善良风情民俗相悖。3、《婚姻法》第三十八条限制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探视权之所以在实践中难以有效的实现,与对子女意志缺乏必要的尊重密切相关。4、《婚姻法》第三十八条中“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里的另一方单指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指向面太窄。关于我国婚姻法子女探视权的规定,看完上文我国婚姻法关于子女探视权的具体规定我们发现,我国婚姻法目前虽然规定了探视权是夫妻一方的权利,同时也是另一方的义务,但是在实践中却很难,对于因亲权或者感情引发的争议,在我国执行一直是个难题,这主要是受到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较大,如果法律强制执行,显得似乎过于冰冷。
  
  
  

·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
      离婚了孩子怎么办?一、离婚了孩子怎么办离婚的夫妻双方协商抚养,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确定抚养关系。1、可以判决由一方扶养,由另......

·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吗?
      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吗?一、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吗?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的。实际上国家对于成立一家公司的注册资金金额并没有明确的上限要求,但是......

·追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文怎么写
      夫妻离婚的时候虽然确定了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需要支付给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但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加,此时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方面费用相应的增加,那就有可能涉及到追加抚养费的问题。如......

·对于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对于离婚冷静期适用情况在法律上还没有具体规定,目前还停留在论证的阶段,离婚冷静期只是草案中新增的规定,依据新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配偶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有两种途径,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中协议离婚,要求夫妻能够在离婚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否则就不能采取这种方式离婚。那现实中,要是配偶不愿意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才......

·现在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判决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基层法院有国家赔偿案件吗
      基层法院有国家赔偿案件吗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相关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

·法律上国家赔偿方式有没有赔礼道歉
      法律上国家赔偿方式有没有赔礼道歉国家赔偿法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主要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还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具体条款如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