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可转换债券的概念

可转换债券的概念 一、可转换债券的概念
  可转换债券 (Convertible 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二、可转换债券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基本概念是深入了解可转换债券的基础。可转换债券允许购买人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公司的股票。因此,可转换债券具有其独特的灵活性,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对于有意愿购买者来说,也是不错的选择。
  
  
  

·佳木斯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佳木斯贷款的风险有哪些?1、约定利息与实际利息严重不符。因为在贷款前你已经把合同签了,但是贷款后才发现实际利息要比约定利息高太多。2、办理抵押贷款的公司倒闭,保证金、房产证都拿不回来......

·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
      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一、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1、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

·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处理一、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处理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一般秸秆焚烧罚款多少钱?
      违法秸秆焚烧罚款多少钱?1、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

·怎么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怎么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知,夫妻共同债......

·那债权人的主体是什么?
      那债权人的主体是什么?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一直以来各地市的政府都致力于发展农村经济,毕竟我国的农村土地面积幅员辽阔。在这些经济发展举措中较常用到的是拆迁重建,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而拆......

·诉讼时效因主张过债权而中断吗?
      诉讼时效因主张过债权而中断吗?主张过债权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