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什么材料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之所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一方面是为了交易安全;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那么,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什么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房屋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二、房屋抵押登记的基本程序
  房屋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屋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
  登记机关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登记机关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非常广泛。现实生活中,很多抵押双方因为登记机关所要求的材料及事项非常杂多,也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因此,如果您遇到了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情况,不妨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者让他们帮您处理相关事宜。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我们应该如何确定一房二卖的所有权呢?此外,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家,对卖方一房二卖的行为可以要多......

·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
      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一、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诚实信用是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它要求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骗,缔约后守信并自觉履行。根据这条原则,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

·房屋继承公证费取消了吗?
      房屋继承公证费取消了吗遗产继承公证费并没有取消,但是国家进行了一定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

·现在做房屋贷款的还是比较多的
      现在做房屋贷款的还是比较多的,一般就是需要把房屋抵押给银行的,贷款通常是需要分期归还的,如果贷款没有及时归还或者是经过银行催款以后仍然不归还的,过一段时间银行会到法院起诉的,下面就......

·办理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关于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因为买卖、继承以及赠与,但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房产流转的,此时当事人若要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那此时办理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呢......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一)首先要注意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

·房屋损害司法鉴定委托须知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房屋损害,在您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而关于这方面房屋损害司法......

·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
      相信现在很多人租赁房屋都是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吧,此时一定要注意通过正规的房产中介来租房,这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而委托房产中介的,必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那到底租房的中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