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撤销土地使用证诉讼的法律依据
  1、根据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
  由此可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颁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此外,《关于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7〕60号)中明确指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依法登记发证后第三人对其结果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可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也可向原登记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土地登记办法》颁布后,《土地登记规则》已经自行废止,但关于更正登记的内容在《土地登记办法》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二、土地使用证注销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原土地证书;
  5、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者如果想要发起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就需要提出书面的申请,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在撤销之后其登记就会被注销,土地使用者也就失去了使用土地的权力,所以如果有撤销情形存在的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忙,重夺使用权。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

·2023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一、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用在当前非常常见,因为城镇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老旧房屋土地更新速度越来越快,老旧的房屋和土地都会因为城镇的发展需要被征用,然后被发展成为城市的新城区,当然,这......

·兰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兰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各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确实存在着差异,当然,我们国家也在努力的改变这种现象。实际生活当中,政府征收土地是比较常见的事情,由于各个地......

·夫妻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
      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夫妻要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而实践中,也有不少夫妻婚后没有在同一个地方,那么此时夫妻不在一个地方的该如何离婚呢?请从下文中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审批?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般分为前期准备、整理开发、入市......

·湖南省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湖南省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由于政府或者开放商在征收土地之后,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根据平等原则,征收的土地可能给公民带来的经济利益越多,政府机构需要支付的赔偿......

·农村宅基地该怎么分配?
      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所占用的宅基地超过一处的,那么处理的方式也是相当苛刻的,对于存在一户多宅的,如果拿不出相关的合法证明,将面临拆除或收回,如果是合法继承或买卖等原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