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如何算取得土地使用权呢?

如何算取得土地使用权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实践,我国土地使用权的设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经国家批准使用,再以合同方式设立。这种方式是指土地使用人在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基础上与国家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从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是:
  (1)以这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只能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2)取得土地使用权需交付土地使用费;
  (3)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一般与企业经营期限相一致;
  (4)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
  2、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式设定。这种方式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与土地使用人签订合同,将一定年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人,土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出让金。其特点是:
  (1)以合同方式设立,国家和土地使用人处于平等地位;
  (2)取得土地使用权要交付土地使用费(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由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4)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交换、赠与和抵押。
  3、以承认的方式设定。在《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前,公民拥有合法产权的私房所占用的土地、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拥的合法房屋占用的土地,国家承认房屋主人对其房屋基地的使用权。其特点是:
  (1)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用交纳土地使用费,但需要依法交纳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规定;
  (3)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但可以随房屋一起转让。
  4、以批准城镇私有房屋用地的方式设定。城镇居民需要兴建私房的,其用地来源只能是市郊集体所有的土地。用地者须向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征地手续,并由用地者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从而使国家取得土地所有权,用地者取得土地使用权。但自1995年1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以后,这种方式已被否定。其特点是:
  (1)以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来取代土地使用费;
  (2)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没有限制;
  (3)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但可以随同房屋一起转让。
  5、以集体土地所有人同意、政府批准的方式设定。这种设定方式适用于农村居民建住宅用地、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及回原籍乡村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以及回家乡定居的华桥、港、澳、台同胞等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用地等几种情况。用地者向乡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取得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是:
  (1)不需交纳土地使用费;
  (2)土地使用权无期限限制;
  (3)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但可以随地上房屋在土地所有权人集体内转让。
  6、以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设立。我国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或村内经济组织与村民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承包给农民使用,农民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这种土地使用权又称承包经营权。其特点是:
  (1)只有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集体使用的国家所有土地才能实行承包经营;
  (2)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依承包合同交付承包费用;
  (3)承包经营期限有明确规定;
  (4)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算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介绍,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除了可以查看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证外,还可以登入国家土地管理的网站进行查询。当然不同设立方式的土地使用权也有所不同,其权限也有所差异,这方面内容也是土地使用权者需要多加了解的。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其中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对判处死刑立即执......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依照法定程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依照法定程序,各个机构以及公民个人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并依法可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租赁土地时,双方需要依法签订合同,那么,集体土......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四川都有哪些?
      国有土地和其他类型的土地有所不同,因为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在有关国有土地的买卖、租赁以及出让都有着特别严格的规定和相关程序,但是由于我国各省市具体的地区情况不一样,所以,当地会......

·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获得一处宅基地的补偿?
      一、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获得一处宅基地的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以户口本计算)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不合法律规定拥有多个宅基地以及房屋者是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款的。各地方对每人最多拥......

·为了遏制我国的房价,各地房地产部门都相继的出台了限购政策,主
      为了遏制我国的房价,各地房地产部门都相继的出台了限购政策,主要就是对二套房的购买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在此,我们不仅要了解清楚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还要清楚的知道对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

·宅基地户主去世了怎么办
      如果宅基地房屋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该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由该村民申请获得该宅基地。不愿......

·拨划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拨划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是多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

·烟台海阳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海阳市的常住人口数量也是非常多的,目前海阳市政府也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财力致力于发展本市的城乡面貌建设,根据海阳目前公布的有可能会征收的土地的这些区域来看,海阳市大部分的乡村都属于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