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儿童车祸休学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2017年车祸评残赔偿标准有: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五)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
  1、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十级10%、九级20%……一级100%;
  2、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注: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八)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十一)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十二)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十三)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需鉴定)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但是因为各种的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因此具体的赔偿法法也是不尽相同的。医疗费赔偿金额实际上就是,诊疗费、医药费和住院费还有其他一些费用的总和。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只是一个法律的规范,并不能代表最终的赔偿方案,切不可一概而论。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能做娃娃抚养费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能做娃娃抚养费吗?可以,但涉及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还需要对未成年子女支付一定的扶养费,被扶养人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动迁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一直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实际生活中,动迁房买卖的现象存在的还是很多的,那么这种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呢?交易买卖时又有什么需要注意......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都赔偿哪些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都赔偿哪些国家规定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

·开车撞到树上要报警吗,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规定
      开车撞到树上要报警吗开车撞到树上要报警,这样后续对保险报销等会方便很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规定(1)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者只是造......

·一、二手房如何交易?
      一、二手房如何交易?1.业务介绍买卖双方基本达成买卖意向后,需要签署房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文书,由于买卖双方缺乏相应的房产交易签约经验,可以依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全面的法律知识和专业......

·公司法人交五险一金是否需要
      公司法人交五险一金是否需要当我们有了稳定的工作后,都知道在单位上班的个人都会购买五险一金,这是作为一个劳动者的基本待遇,只要是在职期间都会缴纳五险一金,而作为公司法人这一个特殊职位......

·税务行政复议罚款要交是怎样的?
      税务行政复议罚款要交是怎样的?根据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的违法行为,行政复议的规定能够规范税收机关的征税行为,同时,公民也可以根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