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一、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1、约定分期还款的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约定一次性还款的。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如果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通过向其他的配偶、父母或其他亲属进行讨债,如果我们采取的是诉讼的形式,在法院确定债务人失踪的情况下,我们有权提出将他的财产进行拍卖还债的请求。另外,无论我们是采取哪种方式,一定要合理合法。
  
  
  

·借钱欠条怎么写要注意什么
      身边如果有亲戚朋友遇到了点困难,向你寻求帮助,需要借一笔钱,如果在你的经济能力范围之内,这个忙你肯定会帮的。那么,为了不引起没必要的争端,通过借款人都会写张欠条。欠条看上去很简单,......

·债权债务承担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承担协议怎么写?协议编号:当事人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权人......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自古以来借款时一直存在的,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借款的方式也很多,通过各种网络手段就可以接到一定的资金,但是有些大额度的债务就涉及到......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提示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是罚款吗
      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是罚款吗?不是,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

·如何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

·刑诉法移送案件条款有哪些内容?
      在有人想法院进行起诉时,并不是接到起诉法院就会受理,一般情况下都会先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权限不够则不能受理。但如果受理后发现本法院不具备该案件的管辖权则需要进行移送处......

·欠钱不还没有写借条能到法院起诉吗
      欠钱不还没有写借条能到法院起诉吗?欠钱不还没有写借条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要债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