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

一、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里所说的“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的行为。“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进行企业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非以公司形式组成的经济实体,如厂矿、商店、宾馆饭店以及其他服务性行业。
  
  二、构成本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行为人必须具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如经理将应为本单位的财产收人转到个人帐户或者私自送给他人;会计人员将公司收人不人帐,据为己有等。利用职务的便利,主要是指行为人利用其在本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本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款的规定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即本款所列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实践中,为了正确审理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作了如下解释:
  
  1、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2、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关于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的问题,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发现,会计私吞公款的将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会受到较为严厉的刑罚处罚。会计掌管着公司的资金和财务凭证,但是如果借助自己的工作便利条件侵吞企业财产,不光是违背职业道德的问题,更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所以遵守执业准则,是每个执业人必须具备的职业规范。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的相关探究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也越来越频繁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的借贷也越来越多了,怎样才能避免或者是减少民间的借贷的纠纷呢?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先要确定对方是......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的职责和义务(一)律师的职责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的职责主要有以下条款: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

·当事人的借款用途怎么写
      当事人的借款用途怎么写?一般根据实际用途填写即可,比如:流动资金、支付货款、生产经营、购房、购车、装修等等。如果是银行贷款,一般都是指定贷款用途,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借款还分为长期和短......

·公积金提前还款不用违约金吗?
      公积金提前还款不用违约金吗?1、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不罚息不收取违约金,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选择提前部分还贷或一次性还清、提前部分还贷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1万元、提前还贷不需要支......

·夫妻债务如何举证 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夫妻债务如何举证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一、夫妻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解决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也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由于民间借贷程序通常不够规范,因此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呢?这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