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新刑法九挪用公款的条文有哪些

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我们看到了国家打击贪污受贿这类犯罪的决心,刑九的规定加大了对贪污渎职之类案件的惩罚的力度,那么对新刑法九挪用公款的详细条文解释有改变吗?一下是的我们为你整理的相关知识。
  
  相关法条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以上就是新刑法九挪用公款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条文解释,从上述规定和解释我们可以知道对于挪用公款且不归还的才会以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如果归还了挪用的公款则不会以该罪名处罚,但是挪用抗洪救灾之类的特殊款项则会从重处罚,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新刑法九挪用公款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讨债时如何打债务官司
      讨债时如何打债务官司一、讨债时如何打债务官司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

·一方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
      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单纯的欠条起诉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没有诈骗等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则不会被追求刑事责任的,即不会坐牢。一般欠债不还,这只会按照民事纠纷来处理。那既然不属于刑事管辖范畴......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人会打着民间借贷的名义,但背地里却进行集资诈骗,要注意的是在我国集资诈骗的行为是很严重的,已经定为刑事犯罪,一旦确定集资诈骗行为......

·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般的人在借贷之后,会按照既定规定规定还款,但是也不排除民事主体由于没有能力等缘由,在限定的期限之内不能还款的现象,故而在借贷之前会要求民事主体提供担保,对于此种有担保的情形,在借......

·赌博欠的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博欠的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

·驾驶员在环岛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驾驶员在环岛逆向行驶罚款多少?环岛走错了逆行罚款二百元,扣3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逆行的处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

·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现在很多公司在面临融资困难的时候,都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按照规定,公司发行证券必须要按照严格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这样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