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试用期公司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吗

毕业季,大量的人才涌入市场。找到工作的小伙伴终于松了一口气,与此同时也更加谨小慎微,生怕被炒鱿鱼。那么对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来讲,在试用期期间,公司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公司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一般不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样做对公司很不利,公司还要面临连续签订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适用期的合同一般为正式的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适用期间,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因此,在适用期间公司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公司能证明劳动者有符合以上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应当说明理由。
  
  二、试用期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对于公司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没有做具体规定,劳动者可以比照民法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需求权利救济。
  
  1、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我国《民法通则》第111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但必须以公司有继续履行的能力为前提。
  
  2、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在试用期双方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解除合同的情形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实践中仍然有不少公司任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为了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陷入相关纠纷的的当事人能够寻求专业劳动律师的帮助。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一、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

·无任何证据可以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么?
      工人发生工伤后,应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这是缴纳工伤保险的用处之一。可是,有些单位会以没和工人签署劳动合同,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当这种事情发生后,工人可以申请确定劳动......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有哪些?一、劳动争议的适用范围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一年前没发加班工资离职后起诉可以吗?
      一年内。按照规定,员工离职后,还可以向公司索要加班费。若公司此时拒不支付的,可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至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但是对超过两年的加班工资进......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当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发生争议时,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基本的程序。在调解的过程中又有调解的程序,那么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

·无过失性辞退的几种情形
      无过失性辞退的几种情形无过失性辞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木工工程质量要求包括什么?
      木工工程质量要求包括什么?在工程建设中,木工工程是重要的分支之一,木工工程质量的好坏可以一眼识别,对整体工程质量都有着很深的影响力,因此在工程建设中一定要达到木工工程质量要求的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