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很广,凡是涉及工程建设比如公路、铁路、河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很广,凡是涉及工程建设比如公路、铁路、河流堤坝等基础设施建设,还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都属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很大,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非常宽泛的,只要和施工有些关系就行,比如监理、勘察、设计等工作都是。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相关信息。
   什么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是指工作范围就是为建设项目服务,但是不一定就是在施工现场算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凡是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有关的人员都称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有间接的、有直接的。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内容
  1、协助前期与写作部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
  2、做好工程项目各项招投标工作(招标、议标、评标、决标等);
  3、做好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补充合同、施工协议书)。
  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管理要求,分部分项落实工作计划;并根据项目的形象进度,分部分项进行检查验收;
  5、根据合同要求,严格履行施工工期、工程进度款的控制和支付;就项目工程的进展向公司提供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6、根据公司《工程联系单签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联系单的签发和管理;
  7、督促监理公司做好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教育
  方面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执业资格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本科目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部分地区及格分数不一,均按照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上述是我们整理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相关内容。其涉及范围广阔,工作类型多样,工作内容复杂,执业资格门槛高。虽然工作前景良好,但技术、管理型工作门槛高,需要经过多项考试,拥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才能成为高新技术管理人才。更多详细内容欢迎咨询的律师。
  
  
  

·一、劳动合同固定期想解除劳动合同能够得到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固定期想解除劳动合同能够得到补偿金吗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

·什么情况下辞退双倍赔付
      什么情况下辞退双倍赔付员工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给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依据《中......

·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现在是网络化的时代,很多事情通过网络就可以解决。并且现在除了一些必要事情之外我们更喜欢选择在网络上解决,这样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可以在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吗?带着这个问题我们......

·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处理办法:
      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处理办法: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可获得赔偿吗?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可获得赔偿吗可以得到赔偿,在哪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说明与哪个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该公司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社保,是可以的。根据《......

·辞退员工怎么不给补偿金
      辞退员工怎么不给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

·2023工伤鉴定10级伤残能拿多少钱?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的赔偿程序是需要在鉴定流程之后进行的,并且赔偿标准也会因为地区经济水平的问题发生地区上和时间上的明显差异。对于最新的标准,接触到的人们毕竟是少数。那2017工伤鉴定10......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