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一、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
   1、自由主义。
  德国民法典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美国法实际也是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2、通知主义。
  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
   3、债务人同意主义。
  《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和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这种规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过于严格,不利于商品交换的发展。
  而《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两种立法有所冲突。实践中如采用债务人同意主义不利于交易便利,如采用自由主义又不利于交易安全。
  因此,合同法确定的通知主义既承认了债权转让是债权人的处分行为,为债权人的自由处分提供了便利和保护,又保护了债务人不因债权人将债权转让于他人而蒙受不测之损害。“因债务人向谁清偿债务于他并无多大关系。如果因转让而使债务人履行费用增加,则原债权人应当承担。”
   二、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
  1、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
  2、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综上所述,关于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这个问题,其实,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我们进行通知的时候,是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的,一种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另一种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
  
  
  

·欠贷款逃跑是什么罪
      欠货款跑了算诈骗罪如果是用真实身份,真实的事由进行的活动,不算诈骗行为,应该属于社会上常说的老赖,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夫妻离婚时一方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一方债务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

·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
      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一、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指由......

·判决欠钱不还但是名下没有资产的怎么办?
      判决欠钱不还但是名下没有资产的怎么办?1、责任方如果有非货币财产,权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权利方先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执行局确认责任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责任方......

·债转股验资的程序是什么?
      债转股验资的程序是什么?债转股验资是我国法律制度中有关公司的规定,债转股是市场资金的灵活运用,有利于市场资金配置。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债转股验资就尤为重要。债......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民间借贷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通常情况下进行民间借贷都是向当地的银行进行的,这样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非法集资,因此就有人比较困惑非法集......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债权债务怎么办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债权债务怎么办?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债权债务怎么办1、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其仅需申报出资即可,无需实缴出资,使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相混淆,使个人独资企业无......

·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
      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企业改制与债务债权的关系是互不可分的,在企业改革中如何避免疏漏的债务,从而导致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解决债权债务的问题也是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在此就和我们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