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在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就买卖达成合意的,通常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而对于合同中对方的商业机密,此时也应当严格保密。但在合同终止后,有的人就认为不再有保密义务了。那到底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还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准向外泄露。比如雇佣合同终止后,受雇人应当对雇主的商业秘密等情况负保密义务;技术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泄露技术秘密;保密义务还包括当事人自己在合同终止后不得使用该技术秘密。二、合同终止后不得同业竞争的义务竞业禁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营业。这种法律制度主要体现于《公司法》之中。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营业。”作为后合同义务主要内容的竞业禁止,它也是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因而它是基于雇主对雇员绝对信任的要求,也是基于雇主对自身利益高度保护的要求,是一种对推定损害事先防范的制度。因为从理论上讲,雇员在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竞业中,并不一定损害雇主的利益,如果雇员在竞业中并不披露自己所掌握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则实际上并未损害雇主的利益。综上,我们了解到法律中规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其实不管合同最终是否被实际履行了,即使出现了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况,那么此时当事人都应当为对方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否则的话也是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的。
  
  
  

·公证遗嘱后再立的赠与合同的效力存在吗
      公证遗嘱后再立的赠与合同的效力存在吗?一、公证遗嘱后再立的赠与合同的效力存在吗已经公正的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但是遗嘱必须在当事人逝世后才能执行,如果赠与人的赠与合同与遗嘱相冲......

·法律规定合同最长可订多少年
      合同最长可订多少年合同最长可订多少年,要看是什么合同。大部分合同的有效期都由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约定。有些合同的有效期是有限制的。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

·附条件的股份赠与合同怎么写
      附条件的股份赠与合同怎么写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公司股权送与他人,而此时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最好是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不过赠与人此时可能会对股权的赠与做出条件限制,也......

·关于中介合同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关于中介合同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中介合同作为一个专业法律名词,很多人并不熟悉,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运用极其广泛。那么,中介合同的概念是什么呢?有什么特征呢?关于中介合同的法律规定都有哪......

·签了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签了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办一、要求继续履行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转让人的基本情况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须具有产权证明、营业......

·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