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即使是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也是有一定的要求,比如环境要好、采光

即使是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也是有一定的要求,比如环境要好、采光要好等等。而要是在租赁了房屋之后才发现,房屋晒不到阳光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退租?针对“房屋无阳光可退租吗”的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房屋无阳光可退租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住宅设计规范》、《建筑采光设计标准》以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建筑物采光以及住宅间距的强制标准,住宅建筑在大寒日至少有二小时的日照时间,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若与开发商对房屋日照事项有约定,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违反了双方的约定,则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
   二、承租人装空调后退租能补偿吗
  承租人对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承租人擅自对承租的房屋进行拆改,安装了空调等附属物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反房屋租赁合同、侵犯出租人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当发生这种情况时,作为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那么,对于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附属物发生的费用,原则上房主是可以不予补偿的,承租人应将增添的附属物拆走,拆除时给原房造成损害的,应负责向房主赔偿损失。
  但是,如果承租人在拆改、扩建或增添附属物时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且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房屋产权仍属出租人所有,对拆改、扩建或增添附属物的费用,应由出租人折价偿付。
   三、承租人提前退租怎么办
  租赁合同都是有约定的期限的,但许多出租人会遇到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这种情况。仔细分析起来,提前退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主动提前退租,即承租人财务状况良好,只是由于经营上的缘故,要求提前退租。另一类是被动提前退租,即承租人财务状况恶化,不得不提前退租。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对提前退租都不知如何处理是好。虽然在合同里也规定有提前退租的条款,但是在实际问题出现时,又不是太容易处理好的。首先出租人应该与承租人进行沟通,弄清提前退租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主动提前退租还是被动提前退租。如果是主动提前退租,证明承租方财务方面有保障,对这类退租的处理可以不必要太急,而要求与对方另行达成一份终止租赁协议,规定一个退租时间,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合理的补偿。如果退租方是被动提前退租,这就证明承租人在财务上出现危机,对这种情况,出租人应该抓紧时间处理此种情况。因为种种迹象表明,如果不及时处理好这种情况,出租人的损失就会扩大,而且还会出现法律诉讼。出租人应及时与出租方按照原合同关于提前退租条款办理退租手续。这类提前退租办理得越快对出租人越安全。
  要是在租房之前,承租人从出租人那里了解到,所要租赁的房屋是有阳光的,而实际上房屋无阳光的话,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就要要求解除租房合同,要求进行退租。但要是承租人是违约提前退租的话,则就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上述就是对“房屋无阳光可退租吗”这个问题的解答,但愿能为您解决一下问题。
  
  
  

·随着房价的迅速攀升,购房者想要买房已经变的越来越困难,因为它
      随着房价的迅速攀升,购房者想要买房已经变的越来越困难,因为它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面对这种情况,很多购房者只好选择通过按揭的方式去买房。但这其中也是有需要购房者注意的事项,那究竟按揭......

·多大岁数买房不能贷款
      多大岁数买房不能贷款只要年满18周岁就可以申请银行贷款.周岁年龄超过60周岁,银行就不给贷款.不过,有部分银行最高可以放宽到65周岁。二、按揭买房如何办理贷款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

·买房贷款流程:1
      买房贷款流程:1,借款人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2,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贷款资料。3,银行受理调查,受理,审查审批。4,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5,办理公证保险手续。6,......

·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如果婚内购买了房屋,这套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相较于其他财产来说较为特殊,如果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获得房产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有需要租房的时候。对于租房,租房者可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有需要租房的时候。对于租房,租房者可以选择中介进行租房,也可以选择通过一些房产网进行租房。但是无论哪一种方式,租房者都应当认真、谨慎一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被告:某财政局第三人:某拆迁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长期用作经营场地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于2001年被列入拆迁范围。由于该公有非居住房屋虽为会计师事务......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1、“一物多押”的风险。《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

·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
      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根据《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的房地产纠纷有以下几种: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