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工人都是随处可见的行业和公民。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也是纠纷高发的一个行业,因为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安全性、技术性等,使得在发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管辖权的确定成为实践操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的最新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确定
  1、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民诉法解释第28条第三款在此基础上予以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1、《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否则约定无效。
  综上所述,就建筑是施工合同纠纷发生之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会涉及到施工合同的认定,管辖的法院等方面的问题。可以根据最新的有关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找到解决的答案。在具体纠纷发生后,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专业性很强,因此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已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

·试用期间被辞退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

·《劳动法》加班工资多少钱一个小时?
      《劳动法》加班工资多少钱一个小时?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

·工作合同到期两个月是否可以离职?
      工作合同到期两个月是否可以离职?工作合同到期两个月是可以离职,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一、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对象,也是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标准《建筑工程......

·在单位受工伤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在单位受工伤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一、在单位受工伤的认定条件是什么?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

·劳动合同需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在签订一切合同的时候都需要十分的谨慎,因为条约中的内容会涉及到日后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比如说劳动合同的签订,就需要履行劳动义务等。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劳动合同需注意事项包括哪些?那么,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