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没有冲突,可以共同赔偿。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伤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
  
  10、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2、其他财产损失。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和工伤赔偿的标准应当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而定,但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情况,那么是可以由交通事故赔偿对医疗费、误工费等情况进行赔偿的,并且对于工伤的处理,还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理
      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理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重大交......

·被物业起诉不交物业费要怎样反诉
      因为不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业主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但是,业主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物业管理公司不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的证据等。申请反诉,首先是要书写反诉状,反诉状......

·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一、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一、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

·车辆违章可以年审的时候处理吗
      车辆违章可以年审的时候处理吗一、车辆违章可以年审的时候处理吗?车辆违章不可以年审的时候处理,车辆违章必须在年审前处理完毕,否则是无法年审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包括对伤者或死者需要抚养的人的赔偿,也就是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呢?接下来,我们......

·车祸报销误工费车主不赔偿怎么办
      车祸报销误工费车主不赔偿怎么办一、车祸报销误工费车主不赔偿怎么办肇事者不赔偿时,受害者可以先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者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医疗费问题。也可以提......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若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话,此时做出的赔偿项目显然就与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不同,具体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相信您都知道针对不同的赔偿项目,自然具体的计算也是不同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