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计件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计件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计件工资是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一般计件工资算法:1、周一到五每天超过定额的部份按1.5倍计算,即计件里已含有加班费。2、周六、日不计定额,按完成计件量的计件工资乘以2倍计算,即不超定额部份也是两倍。3、法定节假日也不设定额,按所以完成计件量的计件工资3倍计算。二、计件工资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1、直接计件工资。计件工人按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计件单价来支付工资;2、间接计件工资。按工人所服务的计件工人的工作成绩或所服务单位的工作成绩来计算支付工资;3、有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规定其超额工资不得超过本人标准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4、无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超额工资不加限制;5、累进计件工资。工人完成定额的部分按同一计件单价计算工资,超过定额的部分,则按累进递增的单价计算工资;6、计件奖励工资。产品数量或质量达到某一水平就给予一定奖励;7、包工工资。把一定质量要求的产品、预先规定完成的期限和工资额包给个人或集体,按要求完成即支付工资。以上就是计件工资的具体认定情况,有关加班工资的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劳动者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加班的,是可以享受到加班工资待遇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加班工资的,可以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处理。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如今的社会中,员工跳槽换工作是很正常的现象。那么,在法律上,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究竟有哪些呢?此外,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就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那在实践中,作为员工应该怎样......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谁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加工承揽合同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吗
      加工承揽合同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吗除了买卖合同劳动合同外,我们还有一种叫加工承揽合同,是由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付给承揽人报酬。您知道我们的劳动合同是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怀孕女职工。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怀孕女职工。法律法规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对解除怀孕女职工,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

·用工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用工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用工合同也就是劳动合同。在企业和员工签订了用工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如果企业或者员工就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产生了违约,需要支付被违约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在我国工伤认定怎么行政复议?
      在我国工伤认定怎么行政复议?工伤认定一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

·建筑工程款追讨方法?
      建筑工程款追讨方法有哪些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

·劳动关系有哪些保护法律在保护劳动关系中有哪些具体规定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有法律规定确定的,劳动关系只有经过法律确定才能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的利益,也才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制约,否则就会造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