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一、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上所述,单位员工上下班途中往返于合理路线包括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父母子女居住地,日常生活所需活动路线,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公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职工故意犯罪,自杀或者自残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工伤。
  
  

·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能交社保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能交社保吗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你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

·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哪种?
      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哪种?给新车购买保险是大多数车主会做的事情,但是车辆保险有很多种。除了国家规定必须买的交强险以外,车主必买的就是车辆划痕险,但在购买划痕险的时候总是会被告......

·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房、换房行为日益频繁。然而,在此过程中由此引发的交易风险也随之而来。那么,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购房者只有知道了......

·交通事故补报案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补报案期限是多久?法律上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补报案的期限,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

·他项权证交银行多久放款?
      现在,买房依然成为很多的普通百姓的一件大事,不管是一线城市还是三四线城市,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要限制房地产的过热形势,但是依然阻挡不了买房的热情。他项权证交银行后一般来......

·一、离婚个人财产车被女方偷走是否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责任?
      一、离婚个人财产车被女方偷走是否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责任?可以,如果未达到一定数额,不犯罪但违法,要被治安拘留,如果达到一定数额,犯盗窃罪,根据数额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

·增加注册资本何时交纳印花税?
      增加注册资本何时交纳印花税?增加注册资本的印花税一般是登记当月就需要及时都全部缴纳完毕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费赔偿比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往往要进行交通事故认定程序。所以,有些朋友在碰到烦人的交通事故时,往往要求缴纳认定费。但是大多数朋友并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又需要缴纳哪些费用。那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