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公司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怎么处理

公司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怎么处理 一、公司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怎么处理
  1、如果你的债权也未有生效判决,那就属于: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你先财产保全,也是先执行你的。你在申请执行时,只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即可,至于执行中采取什么措施,那是法院的职权,不是你来定的。
   二、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一)从生效法律文书上分两种情况:
  1、多份法律文书;
  2、一份法律文书。
   (二)从被执行主体上分三种情况:
  1、企业法人;
  2、公民或其他组织;
  3、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三) 从债权的种类上分四种情况:
  1、所有权,或请求移转标的物的请求权,或基于所有权而享有的债权;
  2、担保物权,或对该执行标的物有担保物权保障的债权;
  3、请求交付标的物的债权;
  4、一般金钱债权。
   (四)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五) 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原则的条件:
  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多个债权人;
  2、各债权的执行内容均是金钱债权;
  3、各债权对执行的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
  4、多个债权人向同一个被执行人申请执行。
   (六) 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清偿原则,适用以下被执行人:
  1、正常经营中有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无清偿能力,但没有人申请其破产的企业法人;
  3、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公民或其他组织。
   (七)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
   三、按债权人参与分配原则清偿的条件
   (一)不同种类债权的清偿顺序:
  1、所有权和担保物权;
  2、请求交付标的物(指特定特)债权;
  3、一般金钱债权。
  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同时出现时:一般情况下担保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二)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的债权人尽管债权种类相同,但只能按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或者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按破产程序受偿。不能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三)被执行人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债权人除了可以按债权种类的清偿顺序受偿外,还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但不能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四)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
  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总结,对于公司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比较复杂一些,在有关规定上需要要注意的细节问题也比较多,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处理相关的事项,其中要注意的就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权利归属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对己身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失。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一、主合同主体变更,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债......

·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
      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有些出借人知道借条要比欠条更为正式一些,并且两者相比而言,借条的法律效力也更高一些,所以在借钱给他人时会优先选择打借条。然而......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是谁
      小额担保贷款顾名思义就是指提供的贷款数额较小,至于这个较小的数额是多少,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而现实中,这个小额担保贷款也不是人人都能借的,那么小额担保贷款对象都有哪些......

·如果打欠债人一巴掌违法吗
      如果打欠债人一巴掌违法吗打架、斗殴、伤害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当依法受到追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

·被他人强迫写借条是否有效
      强迫写借条是否有效“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是以直接对被胁迫人或其亲友实施不法行为,造成对当事......

·夫妻承担连带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承担连带债务的情形有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合同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字确认成立,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违背了生效要件,一般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所以也存在生效的特殊情......

·退股款转化为借条可以吗?
      退股协议是股东收回投资时将股权转让而签订的协议,而借款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资金的行为,如果公司不能够及时偿还股东的退股款,那么可以将退股协议变成借款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