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在外地工作受工伤怎么办理

在外地工作受工伤怎么办理
  
  一、在外地工作受工伤怎么办理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赔偿。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工资、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例对统筹地区是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未作明确规定。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 异地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二、工伤的界定:
  
  (一)一般表述:
  
  工伤是指各类企业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因事故负伤、致残、致死,职工本人或家属要求企业予以经济赔偿的纠纷。
  
  按照2011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企业职工在工作岗位上,从事与工作有关,或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致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二)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6、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也按照工伤处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在我国相关的工伤者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劳动部门对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对这类案件进行调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递交案件证明材料。
  
  

·上班时间干活腰闪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干活腰闪了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间干活腰闪了算不算工伤?1、按规定,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均算工伤。所以,工作时间把腰闪了,算工伤;2、工伤治疗的费用应当报销......

·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按照加班的时间,然后乘以他的平时的工资再乘以200%,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一、投资公司老板跑路员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投资公司老板跑路员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投资公司老板跑路员工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对于这个公司来说,它的员工从某种程度来来说也是一种受害者,员工他并不需要为这种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深圳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按照规定,深圳市民在单位遭遇安全事故,受伤的话,应该在得到有效治疗后,向当地的社保中心申请工伤鉴定。通过工伤鉴定,人们可以知道自己的伤残情况,以便向单位提出索赔,这也是享受工伤保险......

·还没入职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签吗?
      还没入职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签吗?1、《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

·请童工有什么后果?
      在一些偏远山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十几岁的孩子在本该上学的年龄却辍学在家。这时有些单位为了节约开支,招聘童工进行劳动生产,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那么请童工有什么后果?......

·劳动者工伤鉴定前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吗?
      工伤事故对于一般的劳动者来讲应属于小概率事件,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是不幸的,但从另一方面看,有了国家法律对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伤赔偿对职工受伤损失的弥补,又是不幸中的有幸,在......

·严重违反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任何法律制度都是公平公正的,所以我国订立的关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相关法规,也不可能说是无条件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作为用人单位来说,和劳动者的主体都是平等的,自然也受到合同法和劳动法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