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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

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
  
  三、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如果实际投资人要从原先的隐名股东转变成为显名股东,那必须要先召开股东大会,在其他股东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肯定是不能完成股东变更这回事的。而所谓的协议,实际上就是隐名股东和原先的股权代持人之间签一份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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