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夫妻财产可以赠与女儿吗

夫妻财产可以赠与女儿吗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即“一诺即成”的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因赠与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其在形式上比较随意,即可以是口头上赠与,也可以以书面方式的赠与。据此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所谓的签字只是能证明当事人意识一致的体现,因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灵活性,法律没有要求受赠与人要做出书面的意识表示;另外对于受赠与人小张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要其对接受赠与的行为做出书面的表示,太过苛刻,故若原告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受赠人不接受赠与,则应推定受赠与做出接受赠与的意识表示。因此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赠与子女。二、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子女的后果1、全部有效。赠与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2、部分有效。夫妻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有效的,而对于属于另一方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无效的。3、全部无效。(1)因违反了公序良俗给第三人,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民事行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给第三人,特别是有暧昧关系的第三人,有违社会公德。(2)因夫妻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赠与行为侵犯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三、赠与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夫妻双方在赠与子女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2.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使得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3.没有财产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赠与人不得作为赠与财产赠与他人,否则可能造成对第三人合法权利的侵害。4.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责任。相关的当事人在赠与这类财产时,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书写相关的赠与合同进行办理。当事人一旦签字,这类合同无法撤销办理。相关的子女获得这类夫妻的共同财产,有抚养的一方代为保管,在其成年后移交给子女。
  
  
  

·尽管国家早就明文规定
      尽管国家早就明文规定,严禁车主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些人喝酒后,选择开车回家。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醉驾。醉驾行为比较危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构成危险。那么,醉驾没......

·判决离婚后抚养权能否变更
      判决离婚后抚养权能否变更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

·判决婚姻无效案件能否上诉?
      判决婚姻无效案件能否上诉?判决婚姻无效案件是不可以上诉的,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婚姻......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的认定?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的认定?   首先,《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

·离婚去法院起诉要花多少钱?
      离婚去法院起诉要花多少钱?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的分为两种情况,包括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诉讼离婚也就是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其实无论通过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

·离婚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要求
      离婚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要求(一)法律援助的规定就有离婚案件范围:法律援助范围:第八条:“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二......

·事实婚姻离婚没有抚养权归谁?
      在现实生活中,事实婚姻在我国其实大有人在,特别是偏远地区,事实婚姻的存在更为广泛。这些夫妻在结婚是就未办结婚证,然后有了孩子以后想离婚的情况下,因未办结婚证对孩子也没有抚养权,未办......

·起诉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吗?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很多时候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往往都是因为夫妻在一些事项上无法协商一致,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了争议,此时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了。而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大部分时候双方都是出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