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劳动法加班工资另行约定吗

劳动法加班工资另行约定吗?1.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加班工资基数将按照本人的正常工资来计算,即以月基本工资除以月平均工作小时数,得出小时工资标准,然后再按照《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来计算。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二、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三、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的注意事项1、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畸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员工工资结构通常分很多细项,但计算加班费时仅以“基本工资”或“底薪”作为计算基数,这种情况相对较多,偶尔有用人单位以“基本工资”或“底薪”与其他工资项目之和作为计算基数,也并没有包括所有工资项目。2、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底线,也是法律关于工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该约定将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综上所述,根据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计算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如何算
      用人单位为了单位的经济效益,多多少少会安排劳动者加班,也就是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单位也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那么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如何算?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

·丧葬假是职工在直系亲属死亡时,国家依法批准的假期,以方便职工
      丧葬假是职工在直系亲属死亡时,国家依法批准的假期,以方便职工回家为亲属料理后事。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我国的丧葬假会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丧葬假期间,员工工资可保持原工资水平......

·在我国成都迁户口劳动合同怎么写?
      在我国成都迁户口劳动合同怎么写?成都入户不一定要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当地就业是可以入户的其中一种方式,除此外还有其他方法,比如买房落户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

·个人申报工伤无证人可以申报吗
      可以。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本领判定,根据判定结果要求赔偿;2、用人单位未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施工过程中
      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搜集、保存施工资料,有理有据进行工程结算,为讨回工程款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工程竣工后,抓紧整理竣工资料并进行报验。整理竣工资料并报验可以确认工程的竣工日期,即......

·试用期内员工辞退工资何时结算
      试用期内员工辞退工资何时结算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工程质保验收的要求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保验收的要求是怎么规定的平时您在生活当中不管购买什么商品,都是有质量保证期的,所以更不用说是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投资数额都是非常大的,所以在完工以后,其实也是有工......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工程验收是一个工程完成的重要步骤,主要是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进行检测验收。煤矿井巷工程因安全问题隐患较大,所以在质量验收过程中更应该严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