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厦门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厦门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1、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2、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劳动仲裁:
  
  1、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
  
  (五)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仲裁法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四、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您的法律意识也有了一个明显的提升,所以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要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请律师会让自己胜诉的纪律提高,律师费用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来收取。
  
  

·如今很多人外出打工、上学其实都是会涉及到自己租房居住的
      如今很多人外出打工、上学其实都是会涉及到自己租房居住的,而此时要是租赁的期限比较长的话,建议就签订租赁合同,这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护。当然,本身租房期限就比较多,如只有1-2个月的,这......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不清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经常会跑冤枉路。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相关答复中认为工伤认定的七种情形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相关答复中认为工伤认定的七种情形是什么?(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具体是怎样的1、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2、受理(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一、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聘礼,请求退回聘礼的条件是:(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

·超过两年不签劳动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超过两年不签劳动合同应该如何处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

·随着我国建筑业竞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人民法院遇
      随着我国建筑业竞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人民法院遇到的此类纠纷也越来越复杂,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要求法官熟知《合同法》《建筑法》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