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青山湖区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涉及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青山湖区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涉及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一、青山湖区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涉及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青山湖区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涉及补偿的内容包括: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其他税费;征地工作程序;房屋补偿标准;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异地安置补助费;征占林木补偿;果树补偿等。
  
  二、青山湖区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 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青山湖区的征地补偿条例有关补偿的内容包括分为及几大部分。青山湖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内容非常的详细,针对各个部分都进行了详细的拆分,对每一个子项目的补偿都作出了明确的标准。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各有不同,可以参照青山湖区的补偿标准作为模板。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十分迅猛,房产交易数量不断上升,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往往是伴随着房产买卖进行的,有些居民在土地证上看到期限的时......

·在我国现在买房有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现在我国有少数的省市对商品房的产权证明实行了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两证合一的这种政策,所以当地的市民们只需要办理一个证件,等于房子包括土地的产权证明就有了确切的法律保障了。所以也导致其......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在哪些地方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政府因为要修建高速公路经常会出现征收土地的情况,在不同的地区由于土质的不同和农民收入情况的不同,政府在征地时给被征地人的补偿标准也不同。土地是农民所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上哪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上哪办?我们知道在我国取得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后,为了能排他性的适用一定面积的土地,是需要及时到相关国家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是不少公民由于没有经验,也不了解相......

·土地使用证书多久换一次?
      土地使用证书多久换一次?不管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单位都应该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尽快的办好土地使用证书,这样才能证明产权归属。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土地面积、位置和使用人信息等......

·天津环境征地补偿标准
      天津环境征地补偿标准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但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天津在2016年就有新的天津环境征地补偿标准出炉,那么其......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一、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属于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