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离婚后女方能要回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男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男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女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关于子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6、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7、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8、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9、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0、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现代社会人们道德思想的开放,社会接纳度的提升,对于婚姻的解体已经是生活中寻常的事。合则聚,不合则散.但是殊不知离婚往往会给一个家庭和孩子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以致他们生活上带来不便,还有性格上的扭曲。即便是离婚了也应对孩子加以照顾,增强孩子的心理辅导。绝不能是单单的抚养费就能解决孩子的成长问题的。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增加抚养费
      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先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等。但日后因为一些客观情形的变化,如子女生活学习需要,就需要适当增加抚养费数额。那么现实中可以通过哪些......

·离婚判决一方拒不执行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约定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得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从保护子女角度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抚养费金额。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执......

·婚外找小三怀孕属于重婚罪吗?
      婚外找小三怀孕属于重婚罪吗不管女方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在怀孕的情况下不一定就构成重婚。因为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

·夫妻结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我们知道,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其实,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与结婚年限是有一定的关系的。那么,夫妻结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无效缺席判决书下达后能否在上诉?
      婚姻无效缺席判决书下达后能否在上诉?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

·老年人再婚财产问题有哪些,怎么处理?
      老年人再婚财产问题有哪些,怎么处理?在以前,老年人再婚多数会被子女反对。反对的原因不仅仅是传统观念束缚,还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再婚后财产归属、继承的问题。这些年来,您的思想开放一些了,......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认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认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家暴想离婚怎么办,家暴如何离婚
      家暴想离婚怎么办,家暴如何离婚有的人在无法忍受家庭暴力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相信不少家暴受害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