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2018年怎么工伤鉴定才能获得赔偿?

2018年怎么工伤鉴定才能获得赔偿?
  
  
  2018年只要完成如下的工伤鉴定流程即可获得赔偿:
  
  
  一、申请
  
  
  1、申请时效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受理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三、作出决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明材料。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需要用人单位提交有关举证材料的,制作《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送交有关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后应及时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单位对伤亡事故的意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拒收《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或超过规定时限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5、对材料充实、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案件,作出认定结论,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四、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并填写《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
  
  
  综上所述,员工在受伤之后向单位直接索要相关的赔偿很少是会被单位直接接受的,所以必须到专业的机构启动认定的程序并得到其鉴定为工伤的证明之后索赔才是有理有据的,如果单位仍然不认可其鉴定的结论的可以用起诉的形式解决。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的依据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的依据是什么1、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

·工伤认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工伤事故发生后要在法律此规定的一定期限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过程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平公正的进行事件的还原以及鉴定。在鉴定完毕后工伤按照不同的等级有着不同的赔......

·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一、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

·一、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公式?
      一、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公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这两种形式,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

·一、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关系是什么?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谓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或者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

·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一、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

·劳动合同陷阱有哪些方面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应该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只有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才不会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是各种合同中比较重要的一种,经常会有一些不良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做文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