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确定。二、抚养费确立的标准: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综上所诉:在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这方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等条件,划分抚养费不同的承担方。但是切记一定要在孩子抚养费协议上明确说明,分清双方需承担的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一、与他人长期居住是重婚罪吗?
      一、与他人长期居住是重婚罪吗?与他人他期居住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不是长期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是否在共同生活的区域对外宣称是“夫妻”,同时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

·登记结婚的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

·出轨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现实中,我们发现在一方有出轨行为的时候,受害的一方没有向法院起诉离婚,反倒是出轨的一方急不可耐的想要解除婚姻关系与小三在一些,因此往往就会出现出轨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那此时......

·精神病住院期间能离婚吗?
      精神病住院期间能离婚吗?一、精神病住院期间能离婚吗?精神病住院期间能离婚,每个人都拥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婚姻自由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尤其是离婚自由的权利。这不因对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姻法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姻法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吗?您都明白了一件事情时,未成年的子女生活不能自理必须由父母进行抚养,因此父母对孩子是有抚养义务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姻......

·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有下列情......

·夫妻双方都在外且双方均起诉离婚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生计,夫妻常年在外打工保障家里的生活开销,刚好夫妻二人分开去了外地,这就使得距离造成了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那么这时候他们因为工作的原因双方都在外地且双方均起诉离婚规定是怎样......

·一、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一、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手续就是抚养权变更协议书,甚至有些夫妻之间根本连书面的抚养权变更协议书都不签订,但实际上有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将更有法律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