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2023年欠债人跑了怎么办?

2018年欠债人跑了怎么办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其次,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别人欠你钱的时候,突然发现找不到人了,失踪了,您不要害怕,虽然人找不到了,但是你只要知道他的家在哪里就可以,他的亲戚朋友可以代替他本人,管理和处理他的财产,也就是说,找他的亲戚朋友,代处理他的财产也是可以的。
  
  
  

·离婚兄弟间债务妻子是否有偿还义务
      离婚兄弟间债务妻子是否有偿还义务?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妻子就有偿还义务,《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

·个人借贷时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个人借贷时需要审查什么内容一、个人借贷时需要审查什么内容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人和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还款可以吗?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还款可以吗?可以申请,最新的政策中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公证处收是按遗产金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

·违法发放贷款罪贷款人定性为犯罪分子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贷款人定性为犯罪分子吗?不会对贷款人定罪处理,但如果贷款人存在行贿等情况的,可以按照行贿罪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

·刑事拘留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拘留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提及刑事拘留,那么说明犯罪的行为已经达到刑事量刑的程度,属于较为严重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必须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那么刑事拘......

·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一、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离婚时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1、到法院起诉,如有约定管辖法院,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无约定管辖的法院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2、起诉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资料,及原被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