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被判处无期徒刑能缓刑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法律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如果任何人做出了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按照案件的严重程度会有不同的刑罚,那么无期徒刑能缓刑吗?按照我国的规定,如果无期徒刑是没有缓刑的,下面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
  
  一、无期徒刑能缓刑吗?
  
  无期徒刑不能缓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才可能判缓。
  
  无期的意思就是“没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无期徒刑减刑问题: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问题: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都在不断的健全,法律不仅会规范每一位公民的行为同时也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在公民做出了违法乱纪的行为,不仅会给他人的权益造成损失,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案。
  
  

·受贿罪主体有哪些
      一、受贿罪主体有哪些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一、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集资诈骗罪还有吗,如何判断非法集资?
      在日益复杂的社会,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其中集资诈骗在诈骗案件中属于诈骗金额比较多的一类诈骗,对于这类诈骗行为,有专门成立的集资诈骗罪来对犯罪分子加以制裁。现在集资诈骗罪还有吗?下面我们......

·在侦查羁押期算刑期吗?
      根据法律规定侦查羁押期算刑期吗?根据法律规定侦查羁押期算刑期,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事不同。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

·刑事诉讼法立安条文有哪些?
      刑事案件只有立案之后才会进入后续的侦查、审理等程序。我国刑法规定了许多不同种类的罪名,有些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由于情节十分轻微,不构成立案标准,因此公安机关等司......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众所周知,《刑法》中对各个犯罪的量刑都是作出了规定的但在现实中,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的,可能还需要具体参考更为详细的量刑标准才可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17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赌博罪立案到结案多长时间?
      一、赌博罪立案到结案多长时间?赌博罪立案到结案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刑法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

·刑法关于数罪并罚有哪些规定?
      我国法律针对各种犯罪行为制订了相应的刑罚,在实践中,会有一些犯罪人员不仅仅涉及一种罪行,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采取数罪并罚的形式对犯罪人员作出量刑。那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