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确权后可以盖房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确权后可以盖房吗?
  
  
  土地确权后,只要该户符合申请建住宅条件,并且拟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有批准权机关批准后可以建房。
  
  
  二、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窜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6年调整1 次。
  
  
  第二十四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但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七条 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第三十条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
  
  
  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在我们国家,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律规定,如果土地确权了,并且符合申请建造房屋条件,那么可以在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后建造房屋,当然,我们国家国有土地进行有偿使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国有土地租赁和利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是入股的这些方式。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

·广东省 农村土地承包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的详细规定是什么?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一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同时土地也让他们有一种归属感和幸福感。多地推行新的土地确权政策以及承包制度,接下来......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运城市绛......

·农民取得征地补偿费找哪个部门标准是如何确定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农民取得征地补偿费找哪个部门标准是如何确定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农民取得征地补偿费找哪个部门?  一般是当地的国土资源局下辖的征地股或征地站,有些地方是当地政府的征地办。一般在当......

·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吗?
      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吗?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但是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

·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谁出
      土地出让金谁出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

·在我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要多久?
      在我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要多久?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变更地址......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一)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