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间商业的借款就会涉及到债权债务,那么,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这些条件肯定是依据有关法律固定指定的对于维护当事企业的利益有很好的保障,但是对于这类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产生条件,因为借贷并意味着双方对于就会涉及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对于企业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债权债务关系成立要件是如何规定的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上述文章就是对于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问题的回答,对于许多企业来说借款是商业经营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到那时对于借款就会涉及债权债务的企业来说,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会进入商业骗局当中,因为这类事件多有发生。
  
  
  
  

·债权债务抵销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债权债务抵销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债权债务抵销生效的条件主要是双方当事人是互负债务并且互相债权的关系,在双方互负债务的情况下,给付的种类是相同的,还有就是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1、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成立的有效性。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短期贷款是什么?
      短期贷款是什么,有什么特点?一、短期贷款是什么?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短期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其他国家、......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

·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项制度,为了完善减刑假释制度,我国的立法工作在不断地推进。2015年出台了新的减刑假释规定,但是很多朋友还不清楚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为了进行资金上的周转,会进行借的方式进行。这样一来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的说,借钱给别人的就是债权人,向别人借钱的就是债务人。这......

·生活中经常出现债务纠纷,而此时有的债权人可能会就会通过一些比
      生活中经常出现债务纠纷,而此时有的债权人可能会就会通过一些比较极端的手段来要债,如实施绑架行为。那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债权人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似点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信贷管理法律、法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