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现在很多房东把房屋出租出去后就什么都不管了,根本不知道还要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那么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什么?办理合同备案有什么好处?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简单了解一番吧。
  
  一、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什么?
  
  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让您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就是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在房管局有备案留底,如果以后租赁双方如果发是什么纠纷房管局有留存的证据也就是原始合同。保障双方权益。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什么好处?
  
  (一)从个人利益方面:
  
  1、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具有政府公示的公信力,是对抗第三人的法律依据;
  
  3、双方发生纠纷时,是依法裁定的法律依据;
  
  4、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要的、唯一的依据;
  
  5、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不受损害;
  
  6、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从社会利益方面:
  
  1、可以有效的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有利于阻止和打击地下黑市场等非法租赁行为;
  
  2、可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犯罪隐患,有利于社会稳定;
  
  3、可以及时了解社会经济状况,有利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和决策;
  
  4、可以避免国家税费流失,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
  
  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登记备案需要的文件包括: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由此可见,按照规定,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应该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说明该房屋已经出租的事实,这也为了能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如果以后双方发生纠纷,就可以拿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原始证据,进行仲裁,解决争议。

·江西德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西德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限定法律的规定,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时需要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一定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县级政府的征地公告确定,一般来说,政府会根据土......

·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土地资源。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

·我国土地使用权基价是多少?
      我国土地使用权基价是多少呢?土地使用权基价一般为3000、5000不等。土地使用权基价,全称为“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其内涵为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

·征地补偿不服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国家有关部门其实已经对征地工作当中的一些乱象进行了非常严厉的惩治了,征地补偿款的最终发放都是由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履行的,不排除有些人在面对巨额诱惑的时候就丧失了原则,现在拆迁户本人在......

·征地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一、征地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

·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
      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可以,只要是一方户籍所在地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形式有哪些?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形式有哪些?一、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形式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

·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如何缴纳
      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如何缴纳一、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如何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