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在企业之间有债务人也会有债务人的一方,其中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其有明确的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若是具有债权债务纠纷的应当聘请律师理性解决问题。那么,您知道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按照相关规定,财产案件应当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进行收费。
  
  
  一、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大概要收是多少呢?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千元)
  
  
  标的额 费率 速算增加额(元)
  
  
  1000元以下  0  30(每件)
  
  
  1千元-10万元 0.01 20
  
  
  10万元以上 0.005 520
  
  
  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 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 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 67400元
  
  
  没有执行的金额每件按50元至500元计执行金额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50元,超过一万至50万的按照1.5%比例缴纳;超过50万 --500万的按照1%缴纳;超过500-1000万的按照0.5%缴纳;超过1000万元按照0.1%缴纳申请财产保全的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50 元超过1000元---10万的按1%缴纳;超过10万按照0.5%缴纳;但是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以上就是关于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收取标准的主要内容。若是您正好遇见与此类似的情况需要聘请律师进行辩护的,您可以以此为参考,并计算相应的费用。同时关于收费标准,律师受聘时应当详细与当事人说明具体的收费事项,以免双方进行不必要的纠纷而影响案情发展。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是否相同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是否相同一、公司债公司债是指上市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由证监会监管的中长期直接融资品种。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

·民间借贷中 诉讼时效过了后,是否还可以再起诉?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进行债务转移的,一般是指由债务人将自己满足条件的债务转让给其他人,有其他第三人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有些情况下,债务人是利用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的,因此法律中规......

·公司债券资金监管有哪些要求?
      公司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自身也在不断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拓展、开发等公司的日常发展需求。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其融资成本无需向债权人进行抵押,以其企......

·夫妻存续期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
      夫妻存续期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一、夫妻存续期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的话就是个人偿还。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在诉讼中,抗辩就是一种防御方法,而债务人拥有的抗辩权,就是债务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同时也是对欠债人进行行使请求的权利。抗辩权按......

·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
      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一、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1、电话催付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

·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
      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我们生活中的各种保险总是琳琅满目,多不胜数。有的很容易理解,但有的却不清楚其具体保险条款是什么,例如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关于这个保险,很多人不太了解,我们今天就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