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追讨债务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在涉及到债务追讨的时候,当事人多

追讨债务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在涉及到债务追讨的时候,当事人多半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债务官司。虽说这是解决纠纷比较有效的方法,但具体在追讨债务打官司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此时应该注意什么呢?的我们在此为您支招。
  
  一、依法成立的债权才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二、谨记讨债诉讼时效
  
  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三、诉讼时效怎么算
  
  有约定还款日的,以还款日的次日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没有约定还款日的,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PS:债务纠纷中的20年保护期:债权人没有约定还款日的,债权人超过20年未主张债权,该债权便消灭。
  
  四、讨债要准备哪些证据
  
  1、谁负责提供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起诉借款人,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2、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五、可以追加起诉保证人
  
  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
  
  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对于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证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据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免得到时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六、借钱利息要合理
  
  1、双方没有约定借贷期限内的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法院不支持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包括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双方约定了借贷期限内的利息,没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会支持;超过年利率24%但没超过36%的这部分利息,属于法院放任不管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支付了,要求出借人返还,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款人没支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不会支持。
  
  在追讨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一定不能有违法的行为,此时向法院起诉的可以说是比较好,同时也是比较有效的方法之一。但是在追讨债务打官司的时候,需要债权人注意一些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总结了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

·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对于合同转让,我们知道是将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或者权利进行给第三方,包括原合同方的债务人同样转给了新的合同人,而债权转让从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看到也是债务的转让......

·新婚姻法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
      民法典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

·抵押担保期限长于主债务期限可以吗?
      抵押担保期限长于主债务期限可以吗?一、抵押担保期限长于主债务期限可以吗?抵押权不受消灭时效的限制,也就意味着债权人在债权消灭时效过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为了维护担保人自身的......

·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般的人在借贷之后,会按照既定规定规定还款,但是也不排除民事主体由于没有能力等缘由,在限定的期限之内不能还款的现象,故而在借贷之前会要求民事主体提供担保,对于此种有担保的情形,在借......

·并购贷款好处有哪些
      并购贷款好处有哪些一、并购贷款好处具体到我国的并购市场,并购贷款将起到三个非常明显的作用:1、并购贷款将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行业......

·写借款协议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写借款协议注意的细节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往往关系比较密切,因此许多人碍于情面通常不愿出具借款协议,这一方面保全了所谓的面子,另一方面也为借款纠纷埋下了隐患。其实,......

·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
      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一、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欠款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