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证分户流程是什么


  实际上开发商手中所持有的大土地使用证是要配合业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分户的,因为业主房子产权的完整性不是根据大土地使用证明的。所以每一户将来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分户,整体来说,土地使用证分户流程就是包括递交申请、进行调查、经核实了以后颁发证书等这几个步骤。
  
  一、土地使用证分户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
  
  1、双方土地权利人应当分别向土地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2、提交全源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
  
  (1)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分割合同;
  
  (5)原土地使用证;
  
  (6)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证明;
  
  (7)税费交税证明;
  
  (8)营业执照副本;
  
  (9)组织机构代码;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名称变更批准文件;
  
  (11)其他证明文件(如分割平面图等);
  
  (12)其他继承人或相关权利人同意放弃相关权利的证明。
  
  (二)进行地籍调查
  
  因本宗地系分割转让,涉及界址的变更,必须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变更测量。
  
  (三)权属审核
  
  对土地使用的用途、面积等进行审核,分别填写《土地使用去哪变更登记审批表》,局领导审批。
  
  (四)注册登记
  
  分别新建《土地登记卡》,在新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
  
  (五)核发证书
  
  收回并注销原土地证书,分别填写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六)归档
  
  土地权利人分别向土地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交权源证明文件及资料→区国土局进行现场开叉→定界→测量→区国土局填写土地使用权变更使用权变更登记审批表→局领导审批→区国土局分别新建《土地登记卡》→收回并注销原土地证书,分别填写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归档。
  
  二、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
  不过我们倒是可以建议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分户之前可以先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咨询一下的,避免遗漏了其中需要的某些材料,而且有些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证根本就不能够办理分户的,总之,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分户流程也是环环相扣的。
  
  
  
  

·异地搬迁补偿标准怎么算的
      异地搬迁补偿标准怎么算的所谓异地搬迁,其实有两种,一种是公司异地搬迁,第二种则是住宅异地搬迁。1、我们先来看看第一种,公司异地搬迁的情况。公司异地搬迁,其中也包含两种,一种是你愿意跟......

·农村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农村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农村住宅土地就是指农民用于住宅的集体所有土地。既然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使用当然就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此,农村住宅土地也就有相应的使用年限。那么您是......

·土地出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土地出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石家庄南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石家庄南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石家庄南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老天坪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老天坪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可以将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可以将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一、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各种潜在的历史矛盾十分复杂,必须采取积极、稳妥、慎重的办法逐步推进,一般......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一、根据经常居住地定义确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