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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贷款后,可以他项权证取回吗?

当我们急需用钱的时候,我们会想一些方式来筹钱,跟亲朋好友借钱、刷信用卡、跟信贷公司借贷、住房抵押贷款等等。如果是一笔比较大的资金,考虑到保障问题,很多人可能会选择银行抵押贷款。之后还清贷款后,这就会涉及一个他项权证取回的问题,那么还清贷款后,可以他项权证取回吗?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一、什么是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他项权利证,是房产部门下发的,一般都押在抵押人贷款的银行或者民间借贷者那一方,以确保债权人的资金保证和安全。房子的权利人就变成了银行或者民间出资者,抵押人无权独自对房子做任何处理。二、他项权证取回:(1)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2)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相关条列可以看出,土地抵押只是向银行或者其他抵押贷款机构提供一种未还款前的保障,而不是把房产变卖,所以抵押人只要在抵押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还清贷款,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好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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