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本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二、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本市财政、物价、审计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相关监管工作。
  
  第三条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条 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先发现的违法生育行为,向有关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活动及相关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在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第六条 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
  
  第七条 当事人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女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计生委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本市户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计生委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当事人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的,可以由子女出生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各自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计生委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第八条 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的,由本市现居住地的区卫生计生委按照本市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现居住地的区卫生计生委按照本市征收标准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第九条 区卫生计生委可以委托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区卫生计生委对征收管辖发生争议的,由市卫生计生委决定管辖权。
  
  当事人在外省市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本市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十条 区卫生计生委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生育行为嫌疑的,应当立案调查,并收集有关证据。调查终结后,对确有违法生育行为,属于本机关管辖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区卫生计生部门,并协助做好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征收数额,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区卫生计生委作出征收决定,应当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
  
  第十一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缴纳地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征收点收妥款项后,应当于当日解缴国库。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卫生计生委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卫生计生委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缴纳额不低于所征收社会抚养费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第十二条 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本规定实施前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未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以上所有内容就是关于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的 ,从内容上看,上海市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的政策做的很详细,很惠民,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十分有力度,对于违反的可以进行处理,轻者罚款,重者根据法律进行处理。
  
  

·起诉离婚拿不到结婚证怎么办?
      起诉离婚拿不到结婚证怎么办?一、起诉离婚拿不到结婚证怎么办结婚证是用于证实婚姻存续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只要还有其他材料能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也......

·一、私生子抚养费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私生子抚养费起诉程序是怎样的?起诉孩子抚养费的程序主要是行使抚养权的一方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

·丈夫出轨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如何合理分割财产?
      丈夫出轨离婚如何转移财产,要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财产的划分,但转移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予被认同的,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丈夫因为出轨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还是需要提前......

·一、刑事诉讼法重婚罪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重婚罪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重婚罪规定是重婚罪是属于既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的案件。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没拿结婚证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要是男女人生没有拿结婚证的话,此时一般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如今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情况还是比较少了。既然是同居关系就不会存在离婚的问题,因此说到没拿结婚证离婚财产如何处理就不准确......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

·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听说过计划生育政策吧,对于那些子在计划范围内的孩子出生时,超生的家庭是会被罚款的,此时,超生家庭所缴纳的费用就是社会抚养费。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故而各地的社会抚......

·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额,离婚损害赔偿是多少
      最新婚姻法规定,离婚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进行离婚赔偿呢?而离婚赔偿金额又该如何确定?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