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对方犯罪能提起离婚诉讼吗

对方如果犯罪,平静的生活也就此打破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日复一日的分离,夫妻感情也逐渐淡薄,那么对方犯罪能提起离婚诉讼吗?另一方面,如果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终结婚姻,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那如何进行离婚诉讼?详细内容为您解答。
   一、对方犯罪能提起离婚诉讼吗
  对方犯罪能提起离婚诉讼吗?答案是肯定的,而且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提起离婚诉讼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一方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另外,下列情形,也属于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
   1、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对于夫妻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细分了三种情况:
  (1)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风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甲肝、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
  (2)性无能且无法治愈。这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性无能、后发性性无能。不管属于何种原因,只要是无法治愈,且无法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治不愈。这种情况,不要求难以治愈,只需要经过治疗没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2、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男方或女方在结婚时并不是自愿结婚的,这种情况来说的,在这一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下又可以分出3种不同的情况。
  (1)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3、确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是针对夫妻关系的本质而言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如果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婚姻再继续下去,也许就是一种对彼此的束缚,因此法院一般判离。
   4、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夫妻一方所做的某些行为也是导致双方走向离婚的重要原因,具体分为4种情况: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
  (2)一方与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经教育不改者,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或过错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或经教育、处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再次提出离婚。
  (3)一方有赌博、好逸恶劳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4)受对方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可以据此判决离婚。
   二、如何进行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综上可知,对方犯罪能提起离婚诉讼。但此时也是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了,否则的话法官也是不会做出离婚判决的。当然,进行离婚诉讼肯定有一定的程序,详细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最后我们提醒,离婚的最基本的依据就是感情破裂,这一点在起诉时务必证明清楚。

·一、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可以吗?
      一、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可以吗?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分割家庭的共同财产;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属于夫妻财产,孩子是无权分割的,夫妻平分离婚分两种:(一)、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李×由原告抚养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李×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3000元。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事实和理由原告于××年×月......

·夫妻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2
      夫妻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没有自动离婚的提法或规定。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对市场的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对市场的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遇到将工程进行外包这样的情况,这样做能够更好的进行工程建设,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承包......

·一、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什么?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目前,离婚率增高,离婚已成为一件很普遍的事。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两人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造成办理离婚时只......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