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行政复议流程
  
  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3)工会组织。
  
  被申请人
  
  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
  
  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
  
  (2)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申请复议期限
  
  (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三、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1)复议申请书;
  
  (2)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3)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行政复议的受理
  
  应在接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受理。
  
  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审查并决定。
  
  行政诉讼
  
  受理的情况
  
  (1)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2)对行政复议不服。
  
  五、起诉期限
  
  (1)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
  
  (2)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六、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就是劳动者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对自己的工伤鉴定进行重新鉴定。这样可以消除劳动者对自己的工伤鉴定的异议,也表示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对任何事件都保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因违反公司纪律决定辞退员工需要员工签字吗
      因违反公司纪律决定辞退员工需要员工签字吗?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原因如下:1、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公司辞退员工是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公司......

·建筑企业加班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
      建筑企业加班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

·工程质量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听到普通老百姓关于工程质量发生纠纷的一些问题,因为工程质量它毕竟影响着一个工程,是否能够正常的投入到使用当中,所以在工程质量验收这个环节是非常重要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

·人防工程能抵押吗
      人防工程能抵押吗?为什么?如今,工程抵押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常见了,也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我们知道,一般工程为获得资金进行工程的后期建造,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抵押贷款的。......

·工程用地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用地纠纷怎么处理?工程施工是从工程用地基础上开始的,现实中存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工程用地产生纠纷。那么工程用地纠纷一旦发生,双方当事人应该如何解决?双方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来防止......

·一、保护童工的法律是什么?
      一、保护童工的法律是什么?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一、劳动法保护对象是什么?
      一、劳动法保护对象是什么劳动保护针对的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人民,一般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对象是从事劳动的所有职工。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