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随着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发展,政府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规范用地管理,所以生产经营者备案设施农用地是十分必要的,或许您对设施农用地怎么办理有些困惑,设施农用地与普通用地有什么区别?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什么是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一、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一)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三)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之规定,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农业建设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相关建设无需向规划部门申请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不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  
  
  (三)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二、设施农用地的办理程序
  
  一般程序:
  
  (一)经营者申请。
  
  (二)镇申报。
  
  (三)县级审核。
  
  (四)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账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工作。
  
  部门流程:
  
  1、县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进行审核。
  
  2、县农委负责工厂化作物栽培、规模化种植、规模化畜禽养殖设施建设规模的认定,对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营者经营能力进行审核。
  
  3、县海洋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规模的认定,对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营者经营能力进行审核。
  
  4、县农办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审核。
  
  5、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农业等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复垦保证金缴纳情况,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
  
  6、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政府审核批准。
  
  所需材料:
  
  1、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
  
  2、农业设施项目建设方案(较大规模畜禽养殖的须提供环评报告)。
  
  3、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
  
  4、设施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5、设施农用地复耕保证书。
  
  6、设施农用地附属设施委托补充耕地协议书(无附属设施的不需要)。
  
  7、设施农用地选址位置图和平面规划图。
  
  8、经营者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个人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作为生产经营者来说正确区分那些是建设用地与设施农用地并为设施农用地办理备案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因为目前没有全国统一性的规章制度,具体各市县办理流程可能略有不同。以上就是本次对于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的解答。

·征地补偿果树标准2023计算依据是什么?
      征地补偿果树标准计算依据是什么?树是果民的命根子,但是,由于国家政策的原因,不得不征收果树林地作为国家开发项目,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其计算方式主要是根据果树的品种、数量以及占地......

·2023年农村征地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农村征地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农村征地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变化一:补偿方式增加,从3分到5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土地使用证,是所有权人掌握一定财产的象征,故而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方式是比较多的,可以凭借其过的补偿款额,也可以利用其继续出资企业,获得经济利......

·国家现在还批土地使用证吗?
      在依法获得土地之后,按照常识,都会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必须向有权受理的机构提出,若国家机构依旧在受理请求,且公民确实是依法得到的土地,那么一般申请时会审核通过的,那么,国家现......

·郑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
      郑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郑万高铁征地补偿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继承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这个问题关系到很多农村子女的切身利益,是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农村,那可是大事。农民有地才是最好的,没了地就不好了。那么,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给出解释的呢?下面......

·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证对于城市土地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确定了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对于转让等交易行为也市必不可少的。那么,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