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买安置房首先要搞清楚安置房的性质:

买安置房首先要搞清楚安置房的性质: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1、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购买无证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几点: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三、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综上所言,常州安置房买卖操作并非完全不可以,主要是看房子属于哪种性质。一般商品房可以在拿到房产证后自由交易,但属于配套商品房的安置房的处置并不能随户主心意,按规定是有5年时间限制的,但总的来说,购买安置房风险较大,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因此,要妥善谨慎。
  
  
  

·长沙县的房产在哪里做他项权证?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都是通过按揭贷款,在银行办理房贷,这样银行将房款给开发商后,银行间接持有抵押商品房的产权。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办房产抵押过程中,要办理一个房屋他项权证,这个是房产证......

·有的人在买房的时候只是注意了房价,而对其他的方面没有过多的考
      有的人在买房的时候只是注意了房价,而对其他的方面没有过多的考虑,而实际取得了房子之后,才发现购买的房子存在较多的问题,甚至还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居住使用。那除了房价之外,买房子要考虑......

·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七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银行有贷款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银行有贷款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一、银行有贷款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名下已经有商业贷款,如果公积金是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买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或者可以直接申请......

·一、办理假离婚证贷款买房的后果是什么?
      一、办理假离婚证贷款买房的后果是什么?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为骗取国家房贷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属于通谋......

·同房分居是否算分居?可以离婚吗
      一般的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是同房居住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感情不和的话是可以分居的。在分居超过两年之后可以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但是同房分居是否算分居呢?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请跟网......

·婚姻期间继承房产算夫妻共有吗?
      婚姻期间继承房产算夫妻共有吗?婚姻期间继承房产算夫妻共有吗??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

·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几种
      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几种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