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
  
  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由于用工单位违约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郑与广告公司的主要争议焦点也在于此。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主动辞职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此外,在特定的条件之下,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因此,您在辞职时要看看单位是否存在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如果有,那么您要积极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对于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上文已经作出了解答,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用人单位无故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
      用人单位无故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不一定有赔偿的。具体情况有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的情况下,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含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

·工程承包企业税是怎么规定
      工程承包企业税是怎么规定的现在我国的税务管理制度是非常的完善的,而且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涉及到相关的交易,那么就应该交税纳税。交税以后国家有关部门,才会依法保障......

·一、劳动合同丢了可以办理退休吗?
      一、劳动合同丢了可以办理退休吗?劳动合同丢了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退休的。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

·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三种
      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三种一、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三种?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

·公司辞退员工能领取失业金吗?
      公司辞退员工能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

·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
      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一、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工伤认定......

·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劳动工伤鉴定。具体来说,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这是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不经过工伤鉴定,也就无法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