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取证呢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取证呢
  
  建议劳动者在平时工作过程当中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1、工资单、银行工资账单,工资卡等工资支付凭证;
  
  2、用人单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花名册,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员工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入职时所填的入职表等记录证明;
  
  4、请假条、考勤记、报销单据、派工单、开会通知、会议记、加班证明等;
  
  5、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6、在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7、其他劳动者证人证言。
  
  如劳动者不能提供上述证据材料时,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证明:
  
  1、与用人单位交涉过程当中的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了…”);
  
  2、收集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文件以及劳动者代表单签订的各种合同;
  
  3、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1、你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你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2、试用期只能由双方约定,而不能由一方来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由视为没有试用期。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加班工资你可以主张,但按照法律规定,你要举出证据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一般来说,值班记录、考勤记录、单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但效力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所以,从以上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当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取证,作为劳动者可以从多方面进行取证,例如电话录音、工资凭证、考勤记录等等,但是我们依然不能忘记以后在入职前一定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才是最直接的证明。
  
  
  

·试用期辞退是否有补偿金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
      试用期辞退是否有补偿金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

·工程工期延误损失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程工期延误损失计算方法是什么?一般的工程项目都是有一定周期的,在正常情况下工程是不会延期的,但是也会有特殊情况发生。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由于一些情况发生了工程延误,就需要面临索赔。......

·工伤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

·建筑工程国检是什么
      建筑工程国检是指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建筑工程、建筑产品及有关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具体包括国家监督抽查、仲裁、实行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的检验以及新产品鉴定和委......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经济的不断进步,很多地方都需要改造,就会形成有各种各样的工程出现,而这样的工程一般都是外包出去给可以建设工程的公司,工作量大,利润又大,这样就会有很多竞争者......

·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
      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规定的期限为事故发生后的30日。不过要是受伤职工提出认定申请的话,则期限为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但也经常出现错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

·夫妻个人债务工资问题是怎么认定的?
      夫妻个人债务工资问题是怎么认定的?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可以对债务进行偿还。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