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家庭破裂夫妻双方离婚后
一般家庭破裂夫妻双方离婚后,有子女的都会涉及抚养权的划分,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但另一方是有探视权的,这一方面是为了家长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考虑,但如果不想要另一方来探视该怎么办呢,要求法院中止探视权的理由有什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要求法院中止探视权的理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三款:“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是探视权中止的法定理由。当父母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时,经人民法院判决,探视权才能中止。如果父或母的行为造成的是其他损害,没有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就不能判决中止探视权。探视权中止的法定理由既是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也限制了人民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保证了探视权人的探视权不被任意剥夺。《民法典》把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作为探视权中止的法定理由,体现了《民法典》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立法倾向。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包括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和感情的健康。人民法院应严格按照这一法定理由作出判决,不得任意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或是不按期给付抚养费的情况,并不是中止其探视权的条件,不能作为中止探视权的法律依据。如行使探视权的父母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有酗酒、吸毒、赌博、品行不端等行为,或者对子女有暴力倾向、骚扰子女的行为、绑架子女的企图等等,可认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就应该中止探视。所以,《民法典》规定中止探视权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其他任何个人、组织或机关不得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人民法院中止探视权必须通过审理,以判决的形式作出。把中止探视权的主体限制在法院,就可以避免直接抚养人以及其他个人、组织和行政机关干涉探视权人的探视行为。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必须通过审理查明事实,确定探视权人的探视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理由。探视权人可以在审理中为自己辩解,维护自己的探视权。如果中止探视权的判决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律的强制力,探视权人必须遵守。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也可以基于有效的判决要求强制执行探视权人在法院判决的时间内不得对子女进行探视行为。法院判决可以中止其探望权。此外, 中止探视权只是探视权行使的障碍,并非剥夺,当以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消除后,探视权人原享有的探视权可以恢复,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权的行使。探视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探视权人按照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实施探视时,还应该考虑子女的意旨。如果子女不同意在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的探视时间接受非抚养一方的探视,探视权人不得强行探视。只有在探视会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时才可以中止这项权利,另一方面还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这毕竟不是单方面的事,法院也不能随意作出决定。如果您还有关于探视权或是抚养权的其他问题,可以登陆本站网站,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可以针对性解答您的问题。
·一方构成重婚罪在哪里起诉重婚罪?
一、一方构成重婚罪在哪里起诉重婚罪?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
·婚姻法中对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从来都是离婚父母不变的话题。其中的抚养费问题,通常都是父母争议的焦点。对此我国《民法典》中做出了相关......
·一、离婚复婚财产约定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复婚财产约定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2、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
·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
现代社会,夫妻关系不合而离婚的情况已经司空见惯,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至关重要,但实际情况却是另一方在婚后就不愿意继续支付抚养费,那么,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
·小孩三个月大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小孩三个月大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婚姻法规定离婚自由,所以夫妻双方随时可以要求离婚,与孩子多大无关,夫妻的共有财产离婚时依法是平均分割。二、年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第...
·起诉离婚必须得分居吗
不需要。诉讼离婚之后是否要分居要看双方,如果觉得自己不能跟另一半再继续住在一起,可以分居。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
·湖南离婚证样本是什么样的有哪些内容
离婚证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离婚证的样式是国家规定的统一样式,湖南离婚证样本也和其它地区的离婚证是一样的,颜色和制式,里面的内容也是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离婚证......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