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在生活中,如果想要转让债权债务,只要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就可以了。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在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又应该采取哪些防范措施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债权转让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务转让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如果在新的合伙人加盟前告知其具体合作事项的当前情况(比如负债等)后,合伙人仍表示愿意“有难同当”,坚持入伙。
  
  就结成法律上的合伙人,受法律的约束。我国法律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所以在了解内情的情况下自愿入伙者,必须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
  
  以上就为您解决了在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通过了解债权债务转让的风险防护措施,可以让您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之,在债权人转让权利时,需要注意的是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视为无效。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否具有效力?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否具有效力?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骗取贷款罪怎么处理
      对刑事犯罪的处理,其实也就是根据《刑罚》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对骗取贷款罪怎么处理呢?换言之,该如何处罚骗取贷款罪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债权是指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现实义务,一般包括各种借款......

·客人欠钱不还也不接电话怎么办
      客人欠钱不还也不接电话怎么办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债还不起怎么办(一)、欠债......

·约定仲裁条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约定仲裁条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一、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2)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

·成都债权债务律师的业务是怎样的
      成都债权债务律师的业务是怎样的成都债权债务律师业务一、债务纠纷:债务纠纷是指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的恶性事件。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一)、是"暴力逼债"。主要指债权人自己......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一、债务清偿的途径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