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常德市2023年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德市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德市在湖南当地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文化名城了,最近几年来,常德市政府正努力的发展着当地的经济,对本市的建筑规划有了一个非常详细的方案,接下来就是要求各政府逐步的按照这个方案开展实施相关政策就可以了。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就是常德市征地补偿。
  
  一、常德市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标准》规定,全省地区划分为十类,并根据地类性质再区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和未利用地。常德市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分属一类、二类两个类别。
  
  1、一类土地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1)耕地:128.70万元/公顷
  
  (2)园地:99.00万元/公顷
  
  (3)林地:45.00万元/公顷
  
  (4)养殖水面:133.65万元/公顷
  
  (5)未利用地:39.60万元/公顷
  
  2、二类土地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1)园地:97.50万元/公顷
  
  (2)林地:75.00万元/公顷
  
  (3)养殖水面:34.20万元/公顷
  
  (4)耕地:101.25万元/公顷
  
  (5)未利用地:30.00万元/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制订依据是什么?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三、征地补偿费用如何分配?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能够看得出来,常德市征地补偿和很多大城市制定方案的时候采取的方式都是一样的。因为在常德市也将当地的土地分成了不同的两个级别,具体的划分范围应该在常德市拆迁办网站上也有详细的介绍,如果自己所处的区域正好位于常德市的一类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就高一些。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

·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每亩多少钱?
      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每亩多少钱不同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有一定的差异,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

·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司法鉴定在对案件的审理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帮助法官对于证据进行判断。那么,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有哪些呢?下面......

·河北省邢台柏乡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邢台柏乡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如今,征地已经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有些人盼望着自己的房屋能被划进拆迁区拿到补偿款,也有些人拿到补偿款后仍然不觉满足。近年来我国拆迁冲......

·农村集体土地归属哪里管
      农村集体土地归属哪里管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

·宅基地可以出租50年吗
      宅基地可以出租50年,但是宅基地在出租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

·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如何确定?
      一、户内家庭成员的认定农村宅基地属村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在我国,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国有制,一种是集体所有制,国家也允许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来盈利的方式的出现,但是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是有明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